專利被侵權后應該怎么維權
法律分析:
一、注意收集下列證據:
1、專利權屬證據。證明原告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
2、侵權存在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3、賠償金額證據。證明其提出的賠償金額有事實依據。
二、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三、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后作出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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