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
一、簡述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以下七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種類: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簡述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
二、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注冊了的商標也是會得到法律保護,如果被他人侵權的話,可以向他人起訴而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商標侵權需要法律保護的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1、行政責任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a、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b、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c、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2、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商標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3、刑事責任
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能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商標侵權的處理途徑:
1、向侵權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
2、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法院在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時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如下:
(1)要求處理的當事人不同
按照《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商標侵權行為,既可以是被侵權人,也可以是被侵權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商標侵權案件的當事人,必須是被侵權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訴.
(2)對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商標侵權案件時,只要求提供侵權事實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確;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權人起訴時,必須提供明確的被告,否則不予受理.
(3)受理原則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出發,即使無人控告、檢舉,也要"主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人民法院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沒有被侵權人起訴,人民法院不處理商標侵權案件.
三、商標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
1、假冒或仿冒行為
"相同商標"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近似商標"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認定商品或者服務是否類似時,應以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一般認識綜合判斷,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作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對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2、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
這類侵權行為的主體是商品經銷商,不管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實施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都構成侵權.只是在行為人主觀上是善意時,可以免除其賠償責任.商標法第56條第3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侵權的問題,包括"制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
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行為、撤換商標行為.構成這種侵權行為必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換商標;二是撤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
第1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于"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商標侵權行為: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4、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5、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怎樣算招牌侵權
商業實踐中,店鋪招牌往往使用簡約的文字。但是,前述文字可能會與他人商標或字號相同或近似,從而引起侵權訴訟。由于店鋪涉及提供服務類和銷售商品類兩種,且提供服務類的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侵權判定相對簡單,因此,下述討論將圍繞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侵權判定展開。
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且實際銷售的為真品的情況下,仍然可能面臨侵害商標權訴訟。在該訴訟案由下,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包括商品商標以及服務商標兩類。若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為商品商標,則在通常情況下,單純的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可以視為指示性使用,得以侵權豁免。但是,在存在其他違法情形時,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具體包括:第一,該店鋪真假混賣,則店鋪招牌的使用必然構成侵權性的商標使用。第二,該店鋪中同時售賣其他品牌的商品,則店鋪招牌的使用將破壞被使用商標與商品之間的唯一聯系,導致相關公眾將其他品牌的商品誤認為與被使用商標的權利人有聯系、產生混淆。第三,超出了指示性使用的必要限度。如,店鋪招牌上僅僅標注他人商標,無其他字樣;或者,除店鋪招牌的使用外,還在店鋪所處的商場其他地方的標牌上單獨使用他人商標等。
若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為服務商標,該服務商標往往處于第35類之中,包括商業管理和組織咨詢、替他人推銷等服務類別。因此,問題的核心變成權利人選擇起訴的服務商標所核定使用的服務是否與店鋪銷售的商品之間構成類似服務或商品。對此,本文認為,第35類涉及的服務類別,均是對商業企業(即,外部第三方)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服務。但是,銷售商品類店鋪的銷售行為,系自身的經營、管理行為,通常不涉及為外部第三方提供服務,因此,第35類的服務類別無論如何,也不應該被認定為與店鋪銷售的商品構成類似服務或商品,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
除了侵害商標權訴訟外,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且實際銷售的為真品的情況下,還可能面臨字號侵權訴訟。該等情形下,商標權人的商標通常也是其在中國登記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中文字號,或未在中國登記,但在中國持續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外文字號。無論是中文字號還是外文字號,在進行侵權判定時,均涉及店鋪招牌的使用是否為合理或善意的問題。本文認為,字號與商標盡管均為商業標識,但是兩者的作用卻有不同。字號主要用于區分不同商業主體身份,而商標主要是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由于兩者作用不同,因此,在字號使用過程中,不存在因指示或描述性使用商標、構成合理或善意而得以豁免侵權的情形。在被訴店鋪與被使用字號主體之間不存在投資、授權、加盟或其他關聯關系的情況下,被訴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字號的行為將被認定構成侵權。注冊商標差一個字不算侵權,對于商標侵權的行為,一般是利用疑似的商標造成消費者無法分辨與正常商標之間的區別,但少一個字的情況下,應當屬于重大的區別,不會造成商標侵權的行為。商標侵權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用別人的商標名稱作為店面招牌的名稱是算侵權的。
依據《關于禁止擅自將他人注冊商標作專賣(專修店)企業名稱及營業招牌的通知》第二條:
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不得將其注冊商標用作公司,特許經營店或專賣店或商業標志的名稱。商品銷售網點和提供某些服務的網站,當需要解釋商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業務范圍時,可使用‘本店修理××產品’、‘本店銷售××西服’等敘述性文字。且其字體應一致,不得突出其中商標部分。”
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不得侵犯或者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注冊商標,或者損害合法權益的行為人、對同一商品或者同類商品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商標所有人。
商標侵權的主要類型?
1、未注冊商標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這是最常見、數量最多的商標侵權類型,具體包括:(1)在相同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或相同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行為。值得指出的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相同商品”的判斷有時候很困難,兩種商品雖然實際上是同一種商品,但名稱、功能卻可能迥然不同。(2)在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行為。(3)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注冊商標的行為。(4)在與商品具有相關性的服務項目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行為,或者在與服務項目具有相關性的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行為。判斷商品與服務項目是否類似,關鍵在于服務項目與商品之間是否有共同點,二者在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時,消費者是否容易產生商品與服務的混淆和誤認等。2、知識產權相臨領域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具體包括:(1)商號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突出表現是將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字商標作為商號申請企業名稱注冊,并不規范地使用該企業名稱。(2)域名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域名作為企業或個人的一種身份標識,在互聯網上經過注冊后域名注冊人即享有域名權。由于域名不進行實質審查,域名注冊單位也不負責向國家商標主管部門查詢該域名是否與注冊商標沖突,所以發生商標侵犯域名權以及域名侵犯商標權的空間很大。(3)外觀設計專利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商標作為一種商品標識,其可以由文字、圖形及色彩外單獨或組合而成,外觀設計實際上是一種文字、圖案、色彩和形狀結合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新穎性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其各要素的組合形式,而不保護其文字內涵。因此,如果外觀設計專利中的文字與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則構成商標侵權行為。(4)說明書(著作權)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產品說明書使用不規范可能導致商標侵權的情形主要有:在不恰當位置突出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并可能引起消費者混淆;貶抑他人商標或淡化他人的商標顯著度。3、不正當使用行為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具體包括:(1)雖然不直接在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但在廣告、招牌、展覽等其他業務活動中使用。(2)擅自改變商標的字體導致的商標侵權。如四川某公司將自己的“瀘抄”楷字體商標改為草書,改變字體后的“瀘抄”和“瀘州”非常近似,消費者根本無法辨認,這就明顯構成了商標侵權。(3)商品包裝使用不當造成的商標侵權。一些企業在廠名、廠址上大做文章,如突出使用企業名稱中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者使用與商標注冊人廠址近似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的地址。(4)搭贈商品行為引發的商標侵權。現實中,構成商標侵權的,一般需要滿足四方面的要件,就包括有違法行為、存在損害事實、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并且還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否則的話是不能將一個行為認定為商標侵權的。而上述四種情況,可以說就是現實中常見的商標侵權的手段。
商標侵權屬于什么糾紛
商標侵權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在指定的知識產權法院選擇起訴,對于商標侵權的行為表現當中,會對商標的起名、設計和圖案當中來進行認定,然后進行侵權訴訟。
一、商標侵權屬于什么糾紛? 商標侵權糾紛屬于什么糾紛 呢?我們在“知識產權”的定義中可以知道答案。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著作權;一類是工業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所以可以得知商標侵權糾紛屬于知識產權糾紛。二、商標侵權的定義: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三、商標侵權的種類: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首先是商標案件的級別管轄與一般民事案件的級別管轄有所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標民事糾紛案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綜上所述,對于商標侵權是屬于民事糾紛的,所以當事人應該及時的選擇合法的程序去處理該糾紛,而商標侵權的處理當中一般會對侵權人作出賠償處理,而商標的侵權當中也會認定為屬于知識產權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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