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廠房消防不過關誰負責
租的廠房消防不過關,責任認定人分析如下:
1、如果是因為承租人的原則造成失火的,則出租方是沒有責任的。
2、如果因為電路老化的原因造成的,則是出租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倉庫失火出租方過錯的認定標準:
1、因出租方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則出租方有錯;
2、因承租人不按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的,則承租人有錯,由承租人承擔賠償的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消防設施不合格的話,可以撥打96119進行投訴或者是到當地的消防大隊進行投訴,投訴無果的職能進行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如果判處不合格的話就要承擔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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