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事實上,根據我國現行國內立法和參加的國際公約,學者們認為我國法律所保障的知識產權范圍包括: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專利權、工業版權、商標權、商號權、產地標記權、商業秘密權以及各種反對和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
法律依據:《國家建材局局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知識產權包括:
(一)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二)商標權:單位注冊商標和服務標記;
(三)著作權(版權):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攝影、錄像及其它圖形,文字等創作作品,以及圖書資料,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
(四)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主要包括非專利技術,有關科研、設計、生產、管理、市場;財務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