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是可以轉讓的,并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也規定了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基本內容,像作品的名稱、違約責任、轉讓價金和雙方約定的一些其他的內容,簽完了著作權轉讓合同以后,可以到版權登記中心進行備案。
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能轉讓嗎?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能轉讓,權利轉讓合同應該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二、著作權人有哪些權利?
第一:發表權。
第二:署名權。
第三:修改權。
第四:保護作品完整權。
第五:復制權。
第六:發行權。
第七:出租權。
第八:展覽權。
第九:表演權。
第十:放映權。
第十一:廣播權。
第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
第十三:攝制權。
第十四:改編權。
第十五種是翻譯權。
第十六匯編權。
第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哪些作品有著作權?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四、著作權保護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著作權法》
第二十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著作權的轉讓權本身就是著作權人享有的一項合法權利,對本人的作品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轉讓給其他任何人,甚至是無償轉讓,這些別人都是無權干預的。但著作權有兩部分,人身權的部分無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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