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申請條件:
鑒于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式,故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由計算機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檔組成。
登記的軟件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已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上的軟件。
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發表過的。
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一個獨立開發完成的軟件。
申請軟件著作權的要求
鑒于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式,故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電計算機程應(源程序或者且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欄檔組成。
登記的軟件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已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上的軟件。
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發表過的。
軟件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復制權,即將軟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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