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立案怎么提交材料
立案需要提供起訴狀、主體資格證明、證據材料等文件一、 起訴狀。
起訴狀應寫明原被告的信息、(如姓名、性別、民族、住所、聯系方式、職業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兩人,起訴狀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給二被告各送達一份。
二 、主體資格證明。
(一)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
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一份并加蓋公章;
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章;
受托人為律師的須另出具律師執業證復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
(三)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三 、起訴證據材料。
起訴時證據材料應該提供復印件,原件等開庭時再提供。
(一)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花費的費用單據等證據材料;
(二)離婚案件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或民政部門開具的結婚登記證明。涉及財產分割的須提供財產清單一份;
(三)合同糾紛須提交合同的復印件,包含民間借貸的欠條、借款合同、買賣合同等;
(四)其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起訴證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起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薄復印件;起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社會信用統一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同時應記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住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社會信用統一代碼證的,應當提供社會信用統一代碼證被注銷的情況說明;
(二)委托起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1.被委托人是律師的,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的證明材料;
2.被委托人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于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3.被委托人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與委托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籍證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申請開具證據材料);
4.被委托人為當事人的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5.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于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6.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
(四)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
(五)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指作為起訴基礎條件的材料)。
1.說明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證據材料;
2.支持訴求之事實和理由的證明材料;
3.說明起訴案件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材料等。
二、不知道被告信息怎么辦?
1、如被告為企業,請自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網站查詢并打印;
2、如被告為個人,最好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無法提供,需提供身份證號,咨詢法院工作人員,開具協助查詢函后前往派出所查詢。
3、亦可委托律師前往律所所在派出所調取被告信息
注意:部分法院,可以根據提供的信息直接查詢。
我國人民法院施行案件登記立案制,人民法院對民事起訴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在民事案件中,訴訟的立案標準是有著詳細的法律規定的,如果不符合立案的條件,也就不能進入訴訟程序中去。若符合條件的案件給予立案審查,不符合立案的則由當事人各自調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起訴、自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人、自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起訴人、自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
2.委托起訴或者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訴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3.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
4.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
5.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民事訴訟法立案人身份有哪些形式?
一、民事訴訟法中立案人身份的種類
1. 公民作為原告:需要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 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原告: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并需加蓋紅章。同時,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3. 公民代理:除原告身份證明外,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4. 律師代理:應提交律師事務所函、授權委托書,并出示律師證,同時提交律師證復印件。
5. 單位作為被告:應提供單位的注冊號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等信息。
二、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及注意事項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起訴須滿足以下條件:
1. 原告須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 必須明確被告。
3. 訴訟請求具體,并基于事實和理由。
4.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并且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起訴狀的書寫要求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及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3. 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同樣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多個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則各法院均有權受理。
第二十三條明確了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 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2. 對下落不明或已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3. 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 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五、立案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 法官在立案過程中可能詢問問題,應如實回答。
2. 若對立案程序不熟悉,建議咨詢律師或委托其辦理。
3. 立案過程中,法官審查可能嚴格,與個人看法可能存在差異,無需與法官爭執,可嘗試更換窗口處理。
4. 立案后,需跟蹤案件進展,記下內勤電話,便于詢問承辦法官和了解案件情況。
總結:民事訴訟法中,立案人身份可以是多種形式,公民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需提供相關證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理人或律師代理時,也需提交相應身份證明和相關授權文件。
下發立案函是什么
下發立案函是一種法律文件,它標志著某個案件正式進入法律程序。
詳細解釋:
下發立案函通常由司法機關或相關執法部門發出,用于告知案件當事人或其他相關單位,某個案件已經具備立案條件,正式進入立案程序。
1. 法律程序的啟動: 當一個案件滿足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時,相關部門會制定立案函。這意味著案件不再僅僅是個人之間的糾紛或簡單的事務,而是上升到了法律層面,需要依法進行處理和解決。
2. 明確責任與義務: 下發立案函不僅標志著法律程序的啟動,而且告知涉案的各方當事人,他們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監管和約束。同時,也明確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必須按照法律程序參與案件的審理。
3. 保障公正公開: 通過下發立案函,確保了案件的公開透明。這不僅有助于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社會各界對司法工作的監督,從而確保案件的公正處理。
4. 推進案件進程: 立案函發出后,相關的法律程序將陸續展開。如調查取證、開庭審理等,立案函的發出意味著案件將按照一定的法律流程逐步推進,最終做出判決或裁定。
總之,下發立案函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一環,它確保了案件的合法、公正、公開處理,并推動了案件的進程。對于涉案的當事人來說,收到立案函意味著他們應當準備參與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相關推薦:
立案要所函嗎(法院立案需要材料有哪些)
立案庭公務員(立案庭公務員晉升空間大嗎)
姓名權的賠償(侵犯姓名權的損失賠償規定)
侵犯商標賠償(侵犯商標權的法律賠償標準規定)
肖像權的賠償(侵犯肖像權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