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計入研發費用。
一、在營改增新的規定生效后,稅務局不允許官費扣減,只有兩種做法:
1、計入營業成本。唉,貼好多增值稅啊,越改稅負越重。
2、如果客戶同意接收國知局出具的收據,不開發票,走其他應付款。
二、如果發明專利有一件以上或者實用新型專利達到6-8件,企業符合一定的條件以后,可以申請高新企業,可以享受政府的一些補助。各地補助不同,向當地工商部門咨詢。
擴展資料: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從實質上講,我國財政部門在會計準則中已經明確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下列各項時,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1、從技術上來講,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時,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研發費用
申請專利的費用按會計法規定應該計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3、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無形資產
申請專利的費用按會計法規定應該計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3、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無形資產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企業才能加以確認:該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可以可靠計量。
會計的核算是以歷史成本法為依據。但是,從投入價值看,有些無形資產可能根本沒有投入價值;有些雖可能有原始投入價值,隨著時間推移或維護發展而使實際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遠遠不同于投入價值,不再適用。
因此,歷史成本法無法適應新經濟形態需要,它已不能反映無形資產的實際經濟價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來經濟效益,使企業價值被大大低估。
而按歷史成本編制的財務報表,也僅僅反映的是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不能向報表使用者提供現時的和未來的真實信息。
同時,在知識經濟環境下,企業無形資產的價值具有不確定性。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技術更新的周期越來越短,無形資產因新技術的出現會發生貶值;
若企業為了在競爭中不被淘汰,也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改進現有技術,又使得無形資產發生增值。無形資產價值的變化,對企業獲利能力有著巨大影響。
然而,歷史成本計量模式所反映的無形資產是一種待攤費用,不能表明其價值變化的情況,從而也不能體現企業收益能力的變動。會計信息使用者根據按歷史成本計量的無形資產和企業獲利能力等信息,會做出不利于自己的決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無形資產
申請專利的費用按會計法規定應該計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3、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擴展資料
專利費用的管理及使用:
1、收費系統的管理
收費系統的軟、硬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代辦處負責使用管理。代辦處負責人對收費系統的安全及正確使用負責。
2、收費系統的工作范圍
收費系統僅用于代辦處專利收費,不得用于其它工作范圍,不得向代辦處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收費數據及收費系統軟件。
3、數據備份及系統的恢復
代辦處操作人員每日應對收費系統的收費數據備份并妥善保存備份資料。當系統崩饋時,操作人員因應立即通知收費處,由代辦處系統操作員根據恢復手冊指導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無形資產
專利費用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
企業專利申請的費用會計分錄:
1、如果無需攤銷,直接記管理費,或記無形資產,否則,記無形資產攤銷。
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專利費
貸:銀行存款
2、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新會計準則,每月攤銷無形資產費用時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收費規定
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準,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根據2000年修訂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計委和財政部于2000年12月19日共同頒發了《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專利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0〕2441號),規定了各項費用的具體標準。國家知識產權局也以公告(第75號)的形式對該通知進行了轉發。)
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內,延長至10年內;對符合條件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答復期限屆滿前(已提交答復意見的除外),主動申請撤回的,允許退還50%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專利費
1、企業的專利年費記入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專利費
貸:銀行存款
2、如果不想做無形資產,可以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如果是為企業研發某個科研項目而申請的專利費用可做到研發支出科目最后結轉到管理費用科目
借:研發支出
貸:現金或或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研發支出
貸:研發支出
擴展資料
專利年費減免辦法,經專利局批準,下列專利費用可以減緩:
1、申請費(其中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不予減緩)
2、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
3、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
4、復審費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利費用減緩請求不予批準:
(一)未使用專利局制定的費用減緩請求書
(二)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未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簽字或者蓋章的
(三)提出費用減緩請求的單位或者個人未提供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證明的
(四)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超過二萬五千元人民幣的
(五)費用減緩請求書中未注明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的
(六)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兩個以上單位的
(七)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名稱或者發明創造名稱與專利請求書中的相應內容不一致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專利年費
直接記入“管理費用-其他”科目核算,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
如果金額較大,可以先列入“待攤費用”。
1、專利轉讓費的結算方式
一般有三種:一次性結算、提成、固定與提成相結合。
“一次性結算”是指簽定轉讓合同后,按合同所定的價格,由被許可方 (受讓方)一次性向許可方(專利權人)支付轉讓費。
“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動提成兩種,“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產品的生產數量或者凈銷售額人為地固定在某一個數字上(不管實際的生產數量或凈銷售額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內每年按這個數字提成;“滑動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實際生產出來的產品數量或實際的凈銷售額提成。
“固定與提成相結合”中“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費,也叫“入門費”,這部分費用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提成”部分要在項目投產后在合同約定的年限內支付,方法同“提成”。
2、專利轉讓稅包括
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5%的營業稅、05%的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后,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1、專利年費_百度百科
2、會計科目_百度百科
如果取得正式的發票或者行政收據,可以全部匯總一起,計入無形資產,分期攤銷
如果不想做無形資產,那就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專利申請的費用會計分錄:
1、如果無需攤銷,直接記管理費,或記無形資產,否則,記無形資產攤銷。
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專利費
貸:銀行存款
2、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新會計準則,每月攤銷無形資產費用時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擴展資料
計算專利年費滯納金:
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年費(不包括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 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可以在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期限但不足一個月時,不繳納滯納金。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時間一個月或以上的,繳納按照下述計算方法算出的相應數額的滯納金:
1、超過規定期限一個月(不含一整月)至兩個月(含兩個整月) 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
2、 超過規定期限兩個月至三個月(含三個整月) 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
3、超過規定期限三個月至四個月(含四個整月) 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
4、超過規定期限四個月至五個月(含五個整月) 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
5、超過規定期限五個月至六個月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
凡在六個月的滯納期內補繳年費或者滯納金不足需要再次補繳的,應當依照再次補繳年費或者滯納金時所在滯納金時段內的滯納金標準,補足應當繳納的全部年費和滯納金。例如,年費滯納金5%的繳納時段為5月10日至6月10日,滯納金為45元,但繳費人僅交了25元。繳費人在6月15日補繳滯納金時,應當依照再次繳費日所對應的滯納期時段的標準10%繳納。該時段滯納金金額為90元,還應當補繳65元。
凡因年費和/或滯納金繳納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專利權終止的,在恢復程序中,除補繳年費之外,還應當繳納或者補足全額年費25%的滯納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專利年費
企業的專利年費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專利費或辦公費或其它費。
一、如果取得正式的發票或者行政收據,可以全部匯總一起,計入無形資產,分期攤銷
二、如果不想做無形資產,那就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三、企業專利申請的費用會計分錄:
1、如果無需攤銷,直接記管理費,或記無形資產,否則,記無形資產攤銷。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專利費
貸:銀行存款
2、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新會計準則,每月攤銷無形資產費用時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在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以后每年的年費應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如果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否則將喪失專利權!
凡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應當寫明正確的申請號、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未寫明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所以一定要在匯款留言中寫清楚正確的申請號、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
參考資料:專利年費-百度百科
專利費-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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