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侵犯他人發明專利,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需要賠償經濟損失,如果情況嚴重法人還有付刑事責任
生產商和銷售商侵犯他人發明專利,哪方情節嚴重?
這個單單從不同人扮演的角色上,很難說誰的情節嚴重不嚴重,首先看生產商是否以自己的名義生產并銷售侵權產品,還是只是按照別人提供的圖紙給人加工產品,掙個加工費?銷售商是從生產商手里購買了商品并轉售?還是銷售商提供圖紙找到生產商定制?這些都影響到情節的認定。不過侵犯專利權沒什么情節嚴重不嚴重的,主要看涉案產品的金額大不大。
侵犯他人發明專利現在有懲罰性罰款嗎?
侵犯專利權:指沒有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
侵犯專利的行為可分為:1)假冒他人專利;2)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兩種。
侵犯專利權的應承擔停止侵權、沒收違法所得、賠償專利人損失、被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一、規定法定賠償可以彌補現行法律規定之不足
我國《專利法》第60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侵權人的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定,"專利侵權的損失賠償額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①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具體方法為因侵權人的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在市場銷售上使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的銷售量下降,其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即為專利權人的實際損失。
②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額。具體方法為侵權人從每件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即為侵權人所得的全部利潤。
③以不低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以上方式雖已在解決損害賠償時被廣泛適用,但從實踐情況看,這三種方式都存在一定缺陷。
第一種方式中專利權人在專利侵權期間所受損失不好確定。在確定權利人侵權損失時,一般都依據專利產品銷售量來確定,筆者認為,這種方法不合理,專利產品銷售額下降全部歸因于專利侵權,原因主要有:
(1)專利權人的產品銷售量雖發生下降,但由于影響一個企業產品銷售量的因素很多,如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廣告宣傳狀況、產品定位準確程度、產品自身缺陷狀況、替代產品狀況、競爭者的競爭狀況等等,同時這些因素相互制約,共起作用,多數情況下我們很難區分出哪一部分銷售量的下降是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如果僅因侵權行為的存在,就將產品銷售量的下降統歸于侵權行為,不僅對于侵權人而言顯失公平,而且也不利于專利權人從自身出發,改進技術水平,提高經營效益;
(2)由于產品處于成長階段,市場潛力大、需求多,即便存在侵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專利權人的實際銷售量也未發生變化甚至還有適度增長,但是,從本質上看,侵權人的行為對專利權人的增量市場占有率是產生一定影響的,只是更加難以確定隱性損失的數額。
第二種方式中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潤不好確認。
(1)由于侵權人在銷售中所處階段不同,所欲達到的目的不同,所采用的銷售策略就會不同,則其所獲現實利益與對專利權人造成的損害就可能產生較大偏差。以發明專利為例,由于其所蘊涵的智力成分較大,開發成本較高,故其價格會較昂貴,這在產品銷售初期尤為明顯。而侵權人為侵占市場份額,則可能會采取低價傾銷的方式,這就存在著侵權人情節嚴重僅獲利不大的可能性。
(2)對侵權人銷售量的確認必須以其如實提供會計賬冊為前提.加之單個商品的利潤受多種因素影響并有諸多種表示方式,這就給這種方式的使用設置了較大的障礙,降低了可操作性。
第三種方式本身就是一種模糊規定。專利權的許可使用費多數情況下是由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協商達成的,是一個不確定值。這種不確定性,賦予了法官相當大的、接近于無限的自由裁量權,使得法律的規定近于無效,從而易于導致司法的不公正。同時,實行此種方式無異于一種變相的強制許可,有時會產生與專利權人意志相違背的現象。即使假定專利權人同意以不低于許可使用資合理倍數的額度作為賠償,那么此處所指的轉讓費又究竟是指哪一種轉讓費?專利許可的方式眾多,而每一種許可的轉讓費都不相同。再即使假定了一種類型的許可,但如果被侵權人未曾許可過,則轉讓費又如何計算?而且,更為嚴重的是,采用此種方式賠償將會使侵權人更加肆無忌憚的實施侵權行為,因為侵權人的行為如未被發現,侵權人就可坐收漁利;即使被發現,其所付出的,也只不過是合理的使用費而已,則其侵權的風險為零、利潤卻是十分豐厚,那又何樂而不為呢?
有鑒于此,筆者認為,為彌補當前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體系的不足,有必要在《專利法》中規定法定賠償內容。
二、規定法定賠償在現行條件下是可行的
從理論上看,專利權與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同屬知識產權范疇,盡管在表現形式方面上述類型有著顯著的區別,但在本質上卻是相通的,建立在這種基礎上的侵權行為也是有著較大相似性的。因此,筆者認為,在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中適用的法定賠償方式運用于專利侵權審判是可行的。
從實踐上看,在專利侵權案件中適用法定賠償也是可行的。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侵犯發明專利權、著作權、計算機軟件、商標專用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的侵權行為,一般應賠償被侵權人人民幣1萬至30萬元,對于拒不悔改,有侵權前科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侵權行為人,其賠償被侵權人的金額可至人民幣50萬元。侵犯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人應賠償被侵權人人民幣0.5-15萬元。人民法院適用上述規定確定損害賠償額時,應考慮侵權人行為的社會影響、侵權手段和情節、侵權時間和范圍、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以及給被侵權人造成的精神損害或商業信譽損失等因素。"以上規定雖然未命名為法定賠償,也不是關于專利權的直接規定,但從其實質上看,相當于法定賠償;從其適用性上看,該規定適用于我國當前環境。另外,根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吳縣會議的精神,各級人民法院已在司法實踐中積極開始推行法定賠償方法,并且在審判中適用。這個現象說明,規定法定賠償是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是可以操作的。
三、規定法定賠償的初步構想
鑒于我國的歷史背景、文化傳統、法律體系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國家也不同于大陸法系國家,因此,在規定法定賠償時,要充分考慮我國的社會經濟情況和發展特點,而不能主觀臆斷。
(一)法定賠償中賠償數額幅度確定問題
專利侵權法定賠償數額幅度確定是非常復雜的。從影響因素上看,需要綜合考慮專利類型、侵權情況、技術含量、推廣程度、預期利潤、社會評價等多方面因素。從損失確定角度看,需要考慮實際損失和預期損失兩方面。從侵權行為上看,需要考慮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是故意還是過失。從法律目的角度,既要有損失賠償,同時還要有懲罰賠償。根據這些要求,法定賠償的幅度要比較大,以便能夠適用于大部分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并且要具有一定的彈性。
(二)具體案件中法定賠償適用問題
筆者認為,專利侵權案件審理中適用法定賠償應該賦予權利人以賠償方式的自由選擇權,賦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權。
侵犯他人發明專利,中國法律有懲罰性罰款嗎?
專利法的初衷就是保護發明人的權利,一旦有人非法侵犯他人發明專利,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賠償專利發明人,這是法律的基本功能。
有,如果你對他人專利進行了盈利就會罰款
侵犯他人發明權利。中國法律是有懲罰性的罰款。因為中國法律有。品牌保護法
什么是專利侵權行為?侵犯他人專利權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1、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2、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行政責任: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民事責任1、停止侵權 ,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刑事責任: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許可制造、銷售、使用專利產品,宣傳也算許諾銷售,也是侵權的,
確認侵權應當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計算方法有五種
對于外觀設計來說是未經許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該外觀設計產品就構成侵權,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是未經許可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該發明和實用新型構成侵權,如果是方法發明,使用方法也構成侵權。河南科技通律師事務所。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專利侵權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
1、停止侵權;
2、公開道歉;
3、賠償損失。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一、行政責任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二、民事責任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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