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請需要資料是什么 農副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請需要資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并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并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七、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申請人委托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托檢驗檢測合同原件,并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其公章。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請需要資料辦理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如何申請注冊
請問,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具體步驟是什么?都改需要準備什么材料?(現在想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這個商標已經是注冊商標了。)謝謝大家!申請注冊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商標法規定,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前可以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注冊證明商標申請書。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下列內容:集體商標與普通商標有什么區別
(1)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
(2)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
(3)該證明商標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
4、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5、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一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6、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7、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
2.集體商標與證明商標的區別集體
1、證明商標的申請人為具有監督能力的機構申請集體商標需要哪些條件、協會;集體商標的申請人為一般的團體、集體。
2、證明商標一般直接用于經濟活動中;集體商標則只供集體成員間使用。
3、證明商標的申請人擁有商標所有權,但沒有使用權;集體商標的成員擁有商標所有權和使用權。
4、有些集體商標也用于經濟活動中,如奧委會標識、籃球協會標識等。
3.證明商標注冊申請人資格和條件
1、根據《商標法》第三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國內申請集體商標的商標注冊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范圍為:“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
2、怎樣申請集體商標應具備的條件為:
A、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B、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同時還應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說明申請人對其指定注冊的商品或服務上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證明文件。該主管部門一般指中央或省級以上的業務主管部門。
C、必須制定所申請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保護地理標志的最好方式是將其注冊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除滿足前述一般商標申請注冊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而不是通常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并應當由來自該地理標志標示的地區范圍內的成員組成。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使用該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并包括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商品的品質、使用的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
(2)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并包括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
(3)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以及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
招代理公司委托,然后準備一下材料: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下列內容:
(1)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
(2)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
(3)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
4、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5、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一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6、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7、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
如果該商標又在先了,申請注冊被駁回的可能很大。。。風險大。。。。。
有不明白的請大系統內信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
2、商標圖樣
3、主體資格證明。
4、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5、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的,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說明申請人具備檢測和監督能力的證明文件。
地理標志需要協會的執照和協會的章程 地理標注等等 報送國家商標局
辦理地理標志商標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地理標志,可以依照《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
(一)證明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
2、 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5、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當予以說明,并附送肖像權人授權書。授權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二)集體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
2、集體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
3、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集體成員名單。
5、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6、如申請注冊的集體商標是人物肖像,應當予以說明,并附送肖像權人授權書。授權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三)有關書件的具體要求
1、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時,申請人的名義、章戳應與核準注冊或者登記的名義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務項目應當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范名稱,商品或服務名稱未列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應當附送相應的說明。
3、如果申請注冊的是證明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注明是證明商標;如果申請注冊的是集體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注明是集體商標。
4、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可以是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經登記成立的批準文件。集體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
5、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或目的;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商標的條件;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6、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使用集體商標的集體成員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體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質;使用集體商標的手續;集體成員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集體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7、所有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向中國申請領土延伸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應交送中文文本;如申請書件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應附送中文譯本,并以中文譯本為準。
所需材料如下: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并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并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七、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申請人委托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托檢驗檢測合同原件,并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其公章。
辦理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所需要準備好的、必備的材料有:
(1)《商標注冊申請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成立的批準文件等。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3)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并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4)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正規公開出版的書籍、國家級專業期刊、古籍等材料證明其地理標志商品的客觀存在及聲譽情況。
(5)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該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6)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7)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當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關系的說明。
(8)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應提交申請人所具有的檢測資質證書或當地政府出具的關于其具備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以及申請人所具有的專業檢測設備清單和專業檢測人員名單。
什么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于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證明商標應該由某個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注冊,由注冊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因此,證明商標不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務來源于某個經營者,而是用于證明商品或者服務出自某原產地或者具有某種特定品質的標志。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于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據介紹,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標桿,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價格普遍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章丘市的大蔥在注冊并使用“章丘大蔥”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后,其經濟價值明顯提高,由注冊保護前的每公斤0.2—0.6元上升到1.2—5元,注冊保護后的價格是注冊前的2—5倍,每畝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主產區鄉鎮戶均收入達到萬元。膠州大白菜歷史悠久,早在1000多年前就在膠州出現。注冊成功后的膠州大白菜,身價由原來的幾角錢一公斤,迅速上漲到平均每棵48元。2008年,[1]
省工商局商標處的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共有農產品注冊商標17500多件,約占全省注冊商標總量的14%。當前,農產品商標品牌在促進農民增收方面已經初見成效,形成了“公司+商標+基地+農戶”促進農民增收的新模式。現在人們越來越追求天然、綠色的消費,使用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的生產和發展,在改善生態環境,帶動和促進旅游發展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綠色動力”作用。
編輯本段地理標志保護制度簡介
地理標志是一種知識產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以下簡稱TRIPS協議)第22條對地理標志的定義是:標示出某商品來源于某成員地域內,或來源于該地域中的某地區或某地方,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與該地理來源相關聯的標志。這一概念涵蓋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10條第2款所規定的不得虛假標示的"原產地名稱"或"原產地標識"。根據TRIPS協議第22條第2、3、4款的規定,成員國應當禁止在商品稱謂或表達上明示或暗示其來源于非真實的來源地、足以使公眾誤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駁回或撤銷未能表明商品真實原產地的地理標志的商標的注冊;禁止字面真實但仍產生誤導效果的地理標志使用或注冊,等。顯然,這是一種防御性的保護方式,僅僅是地理標志保護的最低標準;Trips協議并不禁止各成員國根據自己的需要具體制定地理標志的保護模式,比如說允許適格的主體將地理標志按某種具體程序進行注冊以尋求類似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主動性保護方式。
編輯本段地理標志法律依據
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商標法律保護。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地理標志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2003年4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本身的特殊性,《辦法》明確規定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和地理標志注冊、使用和管理有別于普通商標的特殊要求和規定。該《辦法》于2003年6月1日起實施。[2]
編輯本段地理標志保護模式
目前世界各國的地理標志保護模式包括反不正當競爭并商標法保護和專門法保護兩種。
專門法保護模式是通過專門的立法,由專門的機構全方位負責地理標志的申請注冊和使用管理,這主要是一種積極的保護方式。
采用專門法模式對地理標志進行積極保護的國家一般歷史上農業比較發達、地理標志保護意義比較重大。典型代表是法國 ,法國農業部下設國家原產地名稱局(INAO),全面負責所有農產品和食品原產地名稱的認定和治理工作 。
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模式一開始是按TRIPS協議最低要求設立的,其主要內容是防御性的,即禁止假冒地理標志的行為,如冒用不真實的地理標志、虛假表示等;但由于地理標志蘊涵著較大的經濟價值,有的采用反不正當競爭法模式的國家逐漸增加了主動性(或積極性)保護方式,即將地理標志視為一種特殊的商標,允許在商標法體系內主動申請注冊并依法使用和管理(主要通過證明或集體商標的注冊和使用來完成)。
采用反不正當競爭法模式的除了英美法系國家外還有德國、日本等。比如,美國《蘭哈姆法》除了禁止使用虛假地理標志外以團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方式為符合條件的地理標志提供保護 。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虛假來源表示,并在《商標法》中規定誤導來源的地理標志不得注冊、但地理標志可以集體商標的形式注冊 。日本《不正當競爭制止法》將虛假地理表示列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同時其《商標法》規定了僅表示地名的商標除非已有識別性否則不予注冊、但符合條件的地域團體商標可以注冊 。值得注意的是,在知識產權立國的戰略思想指導下,近年來日本對地理標志制度的運用日益重視,很明顯地轉向商標法體系下的積極保護模式,而且其保護的領域大大超出了傳統的農業產品(延伸至工業產品、加工食品、水產品、傳統工藝美術品、甚至還包括中華街、祭壇和溫泉);截止2009年10月20日日本特許廳已經審核了441件地域團體商標(地理標志) 。
由此可見,對地理標志以專門法或者以反不正當競爭及商標法進行保護的兩種保護模式無高下之分,關鍵是符合各自國情并能夠有效實施。[3]
編輯本段地理標志商標注冊所需提交材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并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并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七、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申請人委托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托檢驗檢測合同原件,并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其公章。[4]
編輯本段地理標志商標辦理途徑
申請注冊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申請注冊證明商標需要的材料,這些材料有什么要求
一、申請注冊證明商標需要的材料
申請證明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下列內容:
(1)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
(2)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
(3)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
4、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5、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并附黑白墨稿一張。
6、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文件。
二、申請注冊證明商標的材料有什么要求
1、申請注冊證明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注明是證明商標;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經登記成立的批準文件。
3、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附送的證明其具備監督能力和原產地域范圍的文件應當由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含省級)出具。
4、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或目的;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商標的條件;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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